休宁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初见成效

2023/1/16 来源:不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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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年来,休宁县民政局以困境儿童保障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为重点,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,主动担当作为、强化部门联动,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,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初见成效。

 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体系。去年5月,该县调整合并“休宁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”和“休宁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”,成立由29家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,县民政局负责未保委办公室的具体工作,统筹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。县未保委成立以来,先后制定印发了《休宁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》《关于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》和《休宁县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方案》等一系列文件,整体推动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。

  实现基层儿童关爱保护网络全覆盖。该县推动机构转型升级,将休宁县救助管理站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,将县社会福利院转型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。全县共配备21名乡镇督导员,名村(居)儿童主任,儿童关爱保护网络实现县、乡、村三级全覆盖,基层儿童关爱保护队伍延伸至每个乡镇、村(居)。积极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深入乡村、社区,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进村(居)活动,推动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落地落实。积极推进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宣传工作,今年6月份开展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”活动,通过   提高困境未成年人兜底保障水平。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增长机制,逐年提高保障标准。目前,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集中供养元/人.月,社会散居元/人.月。全县79名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有效保障,1-8月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74.73万元。大力实施“福彩圆梦·孤儿助学工程”,连续4年对年满18周岁,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助学款,累计发放孤儿助学金13.1万元,惠及孤儿20人次。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年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,今年以来共为1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款4.36万元。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,定期核查留守儿童照护情况,确保每名农村留守儿童都有被委托照护人,确保被委托照护人具备照护能力,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的现象。截至目前,全县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。

  打造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品牌。聚焦困境儿童、留守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成长个性化需求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,打造具有休宁特色的“状元好儿郎”、源芳“行益课堂”、渔塘“爱心课堂”等服务品牌。其中“状元好儿郎”品牌项目,通过“社工+志愿者+学校+工作人员”模式,整合社区资源,开展各类服务,解决困难,开拓儿童视野,增进儿童对家乡的了解,提升儿童抗逆力,搭建家庭、学校、社会一体化的良性支持系统。帮助他们开阔视野、启迪心灵、感受关爱、健康成长、未来更好地融合社会。年6月,“状元好儿郎”留守儿童项目荣获休宁县知名品牌奖。(程冬芳)

来源:中安在线全媒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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