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山市部分区县摸清历史建筑家底歙县确定2

2022/9/3 来源:不详

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日前,歙县文物局和歙县城规局发布公告称,经过前期对该县古城、名镇、名村及传统村落范围内历史建筑进行摸底排查、专家论证,最终确定了栋历史建筑(其中一类栋,二类栋)。

根据《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》要求,为加快推进歙县历史建筑的公布工作,为进一步征询群众意见,更好的保护利用历史建筑,该县对拟公布历史建筑进行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将由歙县政府对历史建筑发文公布。

歙县作为千年徽州的首府,“府县同城”重镇,又是徽州人文的主要发源地和传承地,且地域广阔,县内的历史建筑数量和人文价值等,在黄山市也首屈一指。同时,作为徽州重地,黟县、休宁县、祁门县也还有着大量的历史建筑。

历史建筑的排查、评估和公布等工作,由国家住建部主导开展,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,如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,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等,经市、县政府确定公布的,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,主要包括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、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、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、具有其他价值特色的建筑。

年12月12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名单,黄山市名列其中。年12月底,黄山市已经核定屯溪区政府、徽州区政府、黄山区政府确定的屯溪老街89号等56处历史建筑,为黄山市第一批市辖区范围内历史建筑。年11月底,黄山市城规局发布公示公告显示,已经最终确定市辖区范围内第二批栋历史建筑(屯溪区栋、徽州区栋、黄山区栋)。

去年下半年,黄山市还选取了14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案例进行重点打造,这些建筑中,有的是老县委会议楼建筑,有的因修公路差点拆毁,有的因为有地质灾害隐患险些整体搬迁与拆除,还有的是上世纪70年代左右的工业建筑遗存,通过保护和利用,都成了保护的典范。

根据文物法,年及以前的建筑都是古建筑(传统建筑)。但是从建筑文化和保护价值上界定,年以后建筑只要有历史文化价值、建筑艺术价值、科学技术价值或其他价值特色的,都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。因此,历史建筑的包容性更大,涵盖面更广,也让更多民国时期、建国后各个时期的特色建筑,纳入了保护利用范围。

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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