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山市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见实效

2022/9/15 来源:不详

一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建设。将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建设融入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提升重要内容,市本级及屯溪区、黄山区、徽州区、休宁县、祁门县完成一体化、一站式的纠纷化解工作平台建设,歙县、黟县正在筹建中。二是大力推进个人调解室建设。黄山区成立了“思民调解工作室”,歙县成立了“姚顺武名师调解工作室”,全市现建有“个人调解室”8个,实现区县“个人调解室”建设全覆盖。三是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取得新进展。屯溪区、黄山区、徽州区、休宁县、黟县、祁门县实现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全覆盖,休宁县、黟县还为各村(社区)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。四是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。各地先后印发《关于调整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》,提高“以案定补”“以奖代补”标准,有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。五是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。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等部门相继成立本单位行政调解委员会。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定》,进一步规范全市诉调对接工作机制,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。六是统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。制定《关于开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推动成立“黄山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”,并设立调解工作室依法调解金融纠纷,受理的案件实行批量调解,调解成功率达98%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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