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山市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将惠及近52万困
2022/9/15 来源:不详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记者从黄山市民政局了解到,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,自7月1日起,黄山市屯溪区、黄山区、徽州区、休宁县、黟县、祁门县城乡低保实现统筹,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元。歙县暂不统筹,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元,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元。
此外,黄山市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元提高至每人每年元。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元提高至每人每年元,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元提高至每人每年元。据悉,此次提标将惠及城乡困难群众近5.2万人。
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韩诚